新华网北京2月19日电 近日,教育部发布《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指出,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6月7日9:00至11:30语文;15:00至17:00数学。6月8日9:00至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至17:00外语,有外语听力测试内容的应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
根据《规定》,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试题实施外语“一年两考”的,第一次考试时间为1月8日。使用完整试题(含听力部分和笔试部分)考试的,考试时间为9:00至11:00,听力测试应安排在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仅使用外语听力部分试题组织考试的,考试时间为9:00开始,11:00前结束(考务实施细则另行通知)。第二次考试时间为6月8日。自命题省份可自行安排除6月8日考试之外的另一次考试时间。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
教育部:今年高考分数不提供给中学 严禁以高考成绩奖励师生
教育部2月19日发布《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要求强化高校考试招生监督管理,严防志愿被篡改,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安全;考生成绩只能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学提供;严禁各地政府、学校、培训机构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
规定要求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国家、省级、高校、中学四级信息公开制度,加强考生密码发放和志愿填报等环节管理,严防志愿被篡改,严防信息泄露或被他人操控。
各地各校要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加强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招考管理,严格相关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审核查验,严格高校专业考试组织,严格考评人员管理,严格考生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要求。高校不得随意将普通批次招生专业安排至本科提前批次招生。各地要严肃查处违规宣传、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违规承诺录取等行为。对违规承诺争抢生源的高校和工作人员,要追究相关责任。
各地各校要转变简单以高考成绩评价学生、以录取分数线评价高校的做法。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只能将考生的高考成绩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要协调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严禁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要加大统筹协调,严禁各地政府、学校、培训机构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