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万州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出炉!看看你家孩子读哪所学校?
6月22日,百年教育从万州区教委获悉,全区初中毕业生于6月12日-14日参加了重庆市初中学业水平暨高中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6月16日-21日区教委认真组织了网上阅卷、录取等工作。依据考生成绩、填报志愿、录取批次划定了全区各普通高中招生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分数线和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同时,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今年万州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分数线
网上查询12时开通
万州区2021年中考成绩及录取结果将于今日(6月22日)中午12时开通网上查询,26日下午6时关闭。在万州区参加中考的所有考生,均可通过“微万州”底部菜单“中考查询”查询(报考“3+4”、“公费幼师”和“优质高中”的考生除外)。
6月24日-26日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
据介绍,未达到区内市级重点中学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区中考第10000名考生升学总分)的学生,不得录取为市级重点中学普通高中新生;未达到区内其它高完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区中考第11700名考生升学总分)的学生,不得录取为普通高中新生。
未参加2021年全市中考的学生,一律不得录取为今年普通高中新生。
据了解,报考“公费幼师”、“3+4”和“优质高中”的考生,在全市统一录取工作结束后,未录考生由区教委中招办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按照考生成绩、普通高中志愿及招生学校录取线予以补录。
凡被区教委划线录取的普通高中新生,必须在6月24日-26日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逾期未到校报到注册而被区内中职学校录取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万州区普通高中就读资格,普通高中录取结果自动失效,区内普通高中不得再招收其入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万州区普通高中招收其他学校统一划线录取的学生视为违规招生。
已被万州区普通高中学校统一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到区内外其他学校就读,不得违规在非录取学校注册学籍,高中阶段原则上不得转学。对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区教委将不予办理学籍转接。
7所市级重点高中统招70%的比例已分配到万州各初中学校
万州今年有1.5万余名考生参加中考,据悉,今年万州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校下达更科学、更合理。今年区教委将万州二中、万州中学、万州三中、上海中学、万州一中、外国语学校、新田中学等七所市级重点中学高中统一录取计划总数以70%的比例,按照各校的初中毕业生人数、办学水平评价、学校办学特色等因素,适当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严格控制指标到校分配到区内市级重点高中本校初中部的比例。
报考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重庆一中面向万州自主招生和区内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的学生不得兼报市级重点中学指标到校。
据悉,选送的指标到校学生必须参加重庆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招生考试。报考万州二中、万州中学指标到校的学生中考升学总分不得低于万州区升学总分排名3000名考生成绩;报考万州三中、上海中学指标到校的学生中考升学总分不得低于万州区升学总分排名5500名考生成绩;报考万州一中指标到校的学生中考升学总分不得低于万州区升学总分排名6500名考生成绩;报考外国语学校、新田中学指标到校的学生中考升学总分不得低于万州区升学总分排名7500名考生成绩。
因推荐学生的升学总分低于所报学校指标到校录取分数和公示后有反映,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所空余的指标,纳入招生学校统一录取计划,在招生学校统一录取线下依次补录。
最高可降5分录取
据悉,录取中有降分政策,且最高可降5分录取。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凭户口及身份证;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凭市侨办、市台办证明。以上情况之一者在普通高中招生时降5分。
烈士子女凭市民政部门证明材料,参照有关优待政策执行。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凭有关证明材料按相关优待政策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参照现役军人子女优待办法执行。享受降分政策的考生在报名时须填写《2021年万州区普通高中招生降分录取登记表》并交验有关证书、证明。证书原件由报名学校审验,证书复印件和有关证明由报名点交区教委基础教育科。
严禁招收已按照学生志愿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普通高中计划新生
万州区教委要求,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提出的“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和维护招生政策的严肃性。
各校要把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作为做好2021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重要内容,规范招生管理。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形式进行有偿生源买卖;严禁招生学校对考生及家长许诺提前录取或进行不实宣传;严禁委托中介机构参与招生工作;严禁在正式录取前以任何形式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严禁以任何形式限制学生合理流动。
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班,严禁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复读班,招收插班复读生不得形成大班额。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调减学校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并严肃追究学校责任。
严禁高中阶段学校招收不符合我市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区教委将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不定时对区内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实际就读情况等的监督检查,重点发现和纠正“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现象,坚决杜绝出现“在册不在校、在校不在册”的情况。区内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得以招生为由办理学生户口迁入,一律不得设立学生集体户。市外学生以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义迁移户籍到我市的,普通高中不得接收就读。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凡在考试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失密泄密、失职渎职等,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区教委设立违纪举报电话(58226616、58221955、58241624),专门受理招生违纪举报,同时成立万州区招生工作督察组,不定期到学校督察招生宣传和执行招生政策情况,纠正招生违纪行为。
招生考试期间,各地、各校要安排专人值班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区教委基础教育科值班电话:58241624,58221955